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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益智造: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0

领益智造: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4-073
            广 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和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曾芳勤(董事长)、贾双谊(副董事长)、李波、黄金荣;

    独立董事:刘健成、李东方、蔡元庆。

    以上董事任期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曾芳勤(主任委员)、贾双谊、李波;

    提名委员会:蔡元庆(主任委员)、李东方、黄金荣;


    审计委员会:刘健成(主任委员)、李东方、蔡元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东方(主任委员)、刘健成、贾双谊。

    以上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成员如下:

    监事:王之斌(监事会主席)、刘井成、马雷(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以上监事任期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监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曾芳勤女士;

    财务总监:王涛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瑞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且聘任王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中,郭瑞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四、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毕冉先生、李儒谦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毕冉先士、李儒谦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0-3506078

    传真:0750-3506111

    电子邮箱:IR@lingyiitech.com

    公司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路 8 号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附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董事简历

    曾芳勤女士,1965 年生,中国国籍(香港)。2006 年 5 月创立领胜电子科技
(深圳)有限公司,2012 年 7 月创立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曾芳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4,536,846 股,通过领胜投资(江
苏)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公司 股份 4,139,524,021 股, 合计持有公 司股份
4,284,060,86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1.1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芳勤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2)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3)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贾双谊先生,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 年 2
月至 2020 年 11 月,担任 AMA 南中国区总经理、中国区副总裁。2020 年 12 月
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集团人力资源高级副总裁。

    截至目前,贾双谊先生通过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6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2)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3)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李波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在捷
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担任事业部总经理及全球业务总监等职务、深圳艾科泰电子有限公司担任事业部总监及运营总监等职务。2021 年 3 月加入公司,现任赛尔康事业部高级副总裁。

    截至目前,李波先生通过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2)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3)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黄金荣女士,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
年 10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财经部高级总监。

    截至目前,黄金荣女士通过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4,5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2)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3)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刘健成先生,1955 年生,中国国籍(香港),香港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
册会计师,加拿大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纽卡素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学位。2000
年 2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华润创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审总监;2010 年 4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美丽华集团首席财务官、公司秘书;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3 月
任中国公共采购有限公司首席投资总监、执行董事;2013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俊思有限公司首席营运官;2015 年 8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时代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首席财务官、公司秘书;现任时代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金融租赁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Nature Wood Group Limited 独立董事、高奥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健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2)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3)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李东方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博士
后。曾担任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房地集团外部董事、北京
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北京等嫣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瑞风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东方先生未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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