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2-100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及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316,588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29%,回购价格为1.46 元/股,共涉及激励对象 443 人。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6,003,075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8%,回购价格为 2.92 元/股,共涉及激励对象 226 人。
3、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6,119,365 股,占回购注销前
公司总股本的 0.09%,回购价格为 6.39 元/股,共涉及激励对象 420 人。
4、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32,439,028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
股本的 0.46%,合计涉及激励对象 1,089 人次,其中 15 名激励对象注销 2018
年与 2020 年两期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1 名激励对象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
的首次与预留两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共涉及激励对象 1,073 人。
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18 年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22,361,182 股,2020 年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8,135,974 股,公司总股本由 7,071,114,003 股变更为7,038,674,975 股。
6、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8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程鑫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18 年 9 月 5 日起至 9 月 14 日止。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18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了《关
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8年 9 月 25 日为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000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45 名激励对象授
予 18,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5、2018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831 人,其中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为 823 人,共计授予 69,743,500 份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为 630 人,共计授予 100,281,994 股限制性股票。
6、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 1,912,800 份,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545,936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19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以 2019 年 7 月 22 日为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权日与授
予日,向 461 名激励对象分别授予 1,500 万份股票期权和 3,000 万股限制性股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9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88人,其中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为 388 人,共计授予 9,004,500 份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为 282 人,共计授予 24,364,400 股限制性股票。
9、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 3,890,220 份,同时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 5,743,24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66 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469,000 股,回购价格为 3.1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的 8,809,010 份股票期权,以 1.66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 17,736,800 股限制性股票;注销预留授予的 1,628,500 份股票期权,以 3.12 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 1,961,3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因公司 2018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 58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 13,858,230 份股票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对 45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 18,564,002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 28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预留授予1,707,250 份股票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对 23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预留授予 5,442,400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时,因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 2018 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31 元/
股调整为 3.11 元/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23 元/股调整为 6.03 元
/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66 元/股调整为 1.46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3.12 元/股调整为 2.9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 1,181,625 份,同时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 1,162,5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46 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422,350股,回购价格为 2.9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 55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的13,265,810 份股票期权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对 44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的 16,790,571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预留授予的 25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1,489,160 份股票期权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20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5,127,450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5、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因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待改进)和 D(不及格),注销股票期权 2,274,105份,同时回购注销首次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