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1-049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曾芳勤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共 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曾芳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曾芳勤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贾双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贾双谊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 委员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曾芳勤 贾双谊、刘胤琦
提名委员会 余鹏 李东方、刘胤琦
审计委员会 邝志云 李东方、谭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李东方 贾双谊、邝志云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聘任曾芳勤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聘任许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次换届后李晓青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3、聘任雷曼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雷曼君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0-3506078
传真:0750-3506111
邮箱:mia.lei@lingyiitech.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 8 号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芳梅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芳梅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晓晓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晓晓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次换届后黄敏龄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陈晓晓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0-3506078
传真:0750-3506111
邮箱:IR@lingyiitech.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 8 号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一、董事会成员简历
1、曾芳勤,女,1965 年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
曾任深圳市远洋渔业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富海公司总经理、美时精密加工有限公司中国区域总经理。2006 年 5 月创立领胜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12 年7 月创立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现任领胜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曾芳勤女士通过领胜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领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市领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4,284,060,87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0.7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芳勤女士与公司董事刘胤琦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曾芳勤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曾芳勤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贾双谊,1978 年生,男,中国国籍,经济学学士,无境外居留权。2001
年 11 月至 2004 年 1 月,担任 AMA 上海客户经理;2004 年 2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 AMA 南中国区总经理;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11 月,担任 AMA 中
国区副总裁。2020 年 12 月进入公司担任集团人力资源副总裁。
截至目前,贾双谊先生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17%;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贾双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胤琦,男,1991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
2015 年 5 月进入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历任 PMC 主管、采购
经理、总经办高级经理。现任公司结构件事业部及赛尔康事业部运营总监,2018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刘胤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胤琦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曾芳勤女士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刘胤琦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刘胤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谭军,男,1973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
职于江苏春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莱尔德电子材料(深圳)有限公司。2006 年进入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历任公司业务总监、副总裁。2018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谭军先生通过深圳市领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308,21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0%;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谭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邝志云,女,1973 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拥有美国居留权。1996
年至 1999 年,担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0 年至 2008 年,担
任华润创业内审总监;2009 年至 2012 年,担任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内审部总经理。现任志帆(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部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邝志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邝志云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李东方,男,1963 年生,中国国籍,法学博士、博士后,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曾担任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瑞风协同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房地集团外部董事、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北京同仁堂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东北证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东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从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从未被证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