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1-009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后)
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权/授予日:2021 年 1 月 18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3,545.46 万份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522.34 万股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2.78 元/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39 元/股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以 2021 年 1 月 18
日为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45.46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50 名激励对象授予1,522.34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 451 人。
3、首次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3,545.46 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522.34 万股。
4、行权/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2.78 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6.39 元。
5、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 64 个月,自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6、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 16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按 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解除限售;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按 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解除限售。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李东方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2、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李东方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3、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9 日止。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披
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1 月 18 日为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45.46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5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22.34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
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 月 18 日为股票期权首次
授权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45.46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5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22.34 万股
限制性股票。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 月 18 日。
2、首次授予数量:股票期权 3,545.46 万份,限制性股票 1,522.34 万股。
3、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451 名,其中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 451 名,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 450 名。
(1)股票期权
获授的股票期权 获授总额占 获授总额占
姓 名 职 位 数量(万份) 授予股票期权 当前股本总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雷曼君 董事会秘书 20.00 0.47% 0.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共 450 人) 3,525.46 82.86% 0.500%
预留部分 709.49 16.67% 0.101%
合计(共 451 人) 4,254.95 100.00% 0.604%
(2)限制性股票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总额占 获授总额占
姓 名 职 位 票数量(万股) 授予限制性股 当前股本总
票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共 450 人) 1,522.34 83.35% 0.216%
预留部分 304.07 16.65% 0.043%
合计(共 450 人) 1,826.41 100.00% 0.259%
4、首次行权/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12.78 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6.39 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激励计划有效期为 64 个月,自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 16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解除限售;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行权/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 行权/解除限售时间 行权/解除
售安排 限售比例
第一次行权/ 自首次授予的权益授予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解除限售 予的权益授予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