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权/授予日:2018年9月25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7,000万份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8,000万股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31元/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66元/股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智造”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以2018年9月25日为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43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45名激励对象授予1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945人。
3、首次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7,000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8,000万股。
4、行权/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3.31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66元。
5、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72个月,自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6、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8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48个月内按25%、25%、25%、25%的比例分四期行权/解除限售;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48个月内按25%、25%、25%、25%的比例分四期行权/解除限售。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9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程鑫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9月5日起至9月14日止。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9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9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18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9月25日为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43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45名激励对象授予1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18年9月25日为股票期权首次授权
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43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份股票
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45名激励对象授予1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18年9月25日。
2、首次授予数量:股票期权7,000万份,限制性股票18,000万股。
3、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945名,其中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943名,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人数945名。
(1)股票期权
获授的股票期权 获授总额占 获授总额占当前
姓 名 职 位 数量(万份) 授予股票期权 总股本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共943人) 7,000 82.35% 1.03%
预留部分 1,500 17.65% 0.22%
合计(共943人) 8,500 100.00% 1.25%
(2)限制性股票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总额占 获授总额占当前
姓 名 职 位 票数量(万份) 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股本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李晓青 财务总监 150 0.71% 0.02%
李雄伟 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300 1.43% 0.0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7,550 83.57% 2.59%
(共945人)
预留部分 3,000 14.29% 0.44%
合计(共945人) 21,000 100.00% 3.09%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66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激励计划有效期为72个月,自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8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48个月内分四期行权/解除限售;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48个月内分四期行权/解除限售。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行权/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可行权/解除限售
行权/解除限售期 行权/解除限售时间 数量占获授
权益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
记之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0
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 25%
限售期 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
记之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 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2
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