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3-011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江门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70%股权暨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13 年 3 月 2 日上午 9 点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收购江门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70%股权暨增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权收购概况
(一)收购情况概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7,378,555.94 元收购北京东方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磁源”)持有的江门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磁源”)
70%股权。
东方磁源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门磁源是由东方磁源与自然人钟宝叶共
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30 日取得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江门磁源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东方磁源
持有 70%的股权,自然人钟宝叶持有 30%的股权。江门磁源的经营范围为:开发、
生产、销售:稀土永磁材料和其它磁性材料;提供磁性材料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及未取得前置审批的项目不得经营)
本次股权收购业已经过东方磁源董事会、江门磁源董事会审议通过;江门磁
源自然人股东钟宝叶书面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次收购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收购标的基本情况
1、收购标的:东方磁源所持有的江门磁源的 70%股权。
2、江门磁源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元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106,697.17
净资产 10,540,794.20
营业收入 10,384,711.52
净利润 549,904.43
3、股权收购对价:7,378,555.94 元。
4、定价依据: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
告(天职深 SJ[2013]136 号),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江门磁源的净资产值为
10,540,794.20 元,对应本次收购股权对价为 7,378,555.94 元(即净资产值的
70%)。
二、增资概况
公司与江门磁源自然人股东钟宝叶协商一致,公司收购东方磁源持有的江门
磁源 70%股权后,拟对江门磁源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出资
各方按出资比例增资。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江门磁源增资人民币 1,400
万元,自然人钟宝叶增资人民币 600 万元。
江门磁源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其中:公司持股 70%,
自然人钟宝叶持股 30%。
三、本次收购暨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
做大做强烧结钕铁硼磁性材料业务,是公司在磁性材料业务方面的既定战
略目标。为了进一步开拓、发展烧结钕铁硼产品和业务,公司决定通过受让东方
磁源持有的江门磁源 70%股权,并对江门磁源进行增资,通过直接持股以调整江
门磁源经营策略和产品战略,扩大对烧结钕铁硼业务的投入,以期使烧结钕铁硼
业务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珠三角地区烧结钕铁硼磁性材料市场需求大,公司拟以江门磁源为主要基地,
进一步完善江门磁源的烧结钕铁硼产品毛坯业务、制品切割业务,努力实现烧结
钕铁硼磁性材料产品从量到质的飞跃,为公司扩大盈利空间,提高公司的市场竞
争力。
(二)影响
本次收购暨增资,可进一步优化公司稀土永磁产品的业务结构和战略布局,
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的实施,也有利于巩固公司在磁性材料行业的领先地位。
四、审批及授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收购及增资
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
办理本次收购及增资事项的一切与本次收购及增资相关事宜。股权转让协议在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