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4-019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04,161,741.3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5,132,745.0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979,665,652.9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630,783,457.27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利润分配以母公司报表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根据《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同时支持公司战略机遇期的发展需要,加快定远基地建设生物—化学合成研发生产一体化综合循环利用项目建设,重点推进美好生活和先进制造板块业务,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9,975,078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0,992,237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2.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109,796,568.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
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7,221,519股,支付总金额为412,147,934.50元(不含交易费用),该部分金额视同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结合上述拟派发的现金红利109,796,568.20元,公司2023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521,944,502.7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4.12%。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情况,本次预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投资规划的前提下,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