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1-040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1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1年7月1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4,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最高成交价为33.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90元/股,成交金额4,220,55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45.0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7月16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1,915,058股。公司2021年7月16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24,5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10,478,764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