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0-06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
2019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2019 年 8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将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届满,现将第一
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2019 年11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6,043,800 股已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
根据《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19 年 11 月 26 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期解
锁,锁定期最长为 24 个月。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60%。
第二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4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公司第一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将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解锁,
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60%,共计 3,626,2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管理委员会决定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的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或因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持
有人会议 50%(不含 50%)以上份额同意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相应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锁定期满后所持股票全部解锁且全部出售,则本次员工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