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9-03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9年4月9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4月25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2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1: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截至2019年4月15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558,769,791股,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金禾转债)正处于转股期,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因金禾转债转股而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4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4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4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52 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018 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08*****647 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 01*****890 杨迎春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4月15日至登记日:2019年4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金禾转债,债券代码:128017)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金禾转债”转股价格:23.32元/股,调整后“金禾转债”转股价格:22.96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19年4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咨询联系人:刘洋、王物强
咨询电话:0550-5682597
传真电话:0550-5602597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