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9-009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董事会
提议理由:
鉴于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及项目投资规划,在
符合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回报全体股东,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3.60 0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公司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11,579,114.10元,按照相关规
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7,110,056.28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1,908,902,584.80元,减去上年利润分配338,541,711.60元,期
分配预案
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394,829,931.02元。
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8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558,768,3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3.6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1,156,614.6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自2018年12月31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
提示 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自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468,058股,于2018年9月11日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支付的总金额为99,807,210.66元(含交易费用)。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通过后,2018年度实现现金分红总额为300,963,825.30元,占2018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0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投资规划的前提下,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独立董事与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