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8-02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杨乐先生
提议理由:
鉴于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红股(股) 派息(元)
(股)
每十股 0 6.00 0
以公司总股本564,236,18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
分配总额 6.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38,541,711.60元,剩余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持股无变动情况;
2、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夏家信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从春先生,董事孙涛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仰宗勇先生,副总经理陶长文先生、李恩平先生、孙彩军先生、李俊伟先生分别出具的《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告知函》,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6,2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56%)。
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6个月内的减持意向,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2017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