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6-00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审批情况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1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提升每股收益水平。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以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的数量: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份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每股净资产值,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回购本公司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不少于769万股,占本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35%。具体回购的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5、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预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即自2015年10月17起至2016年1月17日。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5年11月0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并于2015年11月13日首次实施了回购。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止2016年1月17日,本次回购期限已满,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共计
3,655,6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4%,成交最高价为11.48元,成交最低价为9.99元,支付的总金额为39,484,578.54元(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止本次回购期满,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均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上限。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在公司回购预案披露后,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乐先生分别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956,819股和106,000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发布回购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均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及时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报告
本次回购注销3,655,614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
回购前 本次回购股 回购完成后
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份总数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13,364,696 2.35 0 13,364,696 2.37
无限售流通股 554,889,304 97.65 3,655,614 551,233,690 97.63
总股本 568,254,000 100.00 3,655,614 564,598,386 100.00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