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4-045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冻结变化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6 月 3 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股东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冻结情况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变化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本次新增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第一大股 轮候冻结 持股份 总股本 委托日期 轮候期限 轮候机关 原因
名称
东及其一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吉林省延边
大兴 朝鲜族自治 债务
是 54,000,000 56.76% 4.71% 2024-5-30 36 个月
集团 州中级人民 纠纷
法院
2、股东股份本次解除冻结/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股东 股东或第一 冻结/轮候 占公司总
持股份 起始日 解除日期 备注
名称 大股东及其 冻结股份 股本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数量(股)
原司法冻结执行
大兴 95,132,742 2021年06 2024 年 5 人云南省玉溪市
是 (解除司 100% 8.29%
集团 法再冻结) 月 01 日 月 31 日 中级人民法院,
到期自动解除。
原轮候机关海南
省海口市中级人
民法院,鉴于上
95,132,742 述司法再冻结到
大兴 2023年02 2024 年 5
是 (解除轮 100% 8.29% 期自动解除,本
集团 候冻结) 月 21 日 月 31 日
笔轮候冻结变更
为司法再冻结,
日期自 2024 年5
月 31 日起三年。
3、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 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累计被轮候
持股数量 累计冻结数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冻结数量
(股) 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股)
冯活灵
(暂未办理继
承非交易过户 129,510,000 11.29% 0 0 0% 0%
手续)
张海林 123,660,000 10.78% 123,660,000 123,660,000 100% 10.78%
张艺林 53,249,900 4.64% 53,249,900 53,249,900 100% 4.64%
大兴集团 95,132,742 8.29% 95,132,742 95,132,742 100% 8.29%
三亚厚德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11,061,948 0.96% 0 0 0% 0%
合计 412,614,590 35.96% 272,042,642 272,042,642 65.93% 23.71%
4、公司股东大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数量的比例超过 50%。
(1)最近一年,公司股东大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大额债务逾期的情 况,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债权人 质押股份融资余额 到期日
(万元)
张海林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华融 2020 年 03 月 06 日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307.65
张海林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268.02 2020 年 07 月 11 日
大兴集团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 2021 年 11 月 26 日
南省分公司 12,100.00
大兴集团 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700.00 2022 年 12 月 21 日
张艺林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271.39 2020 年 03 月 06 日
张艺林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33.92 2020 年 07 月 11 日
三亚厚德投资管理有限 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3 月 26 日
公司 5,80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新增轮候冻结系公司股东大兴集团与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的债务纠纷所致。本次解除轮候冻结及司法再冻结变动系因原被云南省玉溪市 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的股份到期自动解除,轮候机关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轮 候冻结的股份变更为司法再冻结。即本次变动后,大兴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 冻结及被轮候冻结总数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活灵、张海林、张艺林以及张海林和 张艺林共同控制的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厚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质押 公司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74.89%,且存在多笔质押逾期、 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因此公司股东大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面临 质押股份被平仓或者被质押权人司法拍卖的风险,对公司股价、控制权的稳定可 能会造成较大影响。
2、本次冻结变动涉及的均为公司股东大兴集团的自有财产,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按照 法律法规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