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0-021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86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
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2,431,62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每股 20.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801.42 万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198.58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对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31093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园林”)恩平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恩平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儋州苗木
基地建设项目及东方苗木基地建设项目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完工。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I10555 号报告。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
毕,并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2019 年 12 月 30 日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使
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3,198.58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114.65
其中: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2,998.52
2、2019 年度支付金额 116.13
2-1、恩平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地点变更前) 0.00
2-2、儋州苗木基地(地点变更后) 4.33
2-3、东方苗木基地(地点变更后) 111.80
减:节余资金金额 264.0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手续费的净额 180.14
募集资金尚未支付金额 0.00
(二)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明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获得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469 号),本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含 5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6瑞泽债”或“本期债券”)。
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完成 16 瑞泽债的发行工作,公司共向合格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 5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票面利率为 8%。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附第
1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第 2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起息日为 2016 年 8 月 23 日。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49,776万元(抵扣发行费用224万元后)已于2016 年
8 月 25 日划入公司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16 瑞泽债”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9,776.00
减:以前年度“12 瑞泽债”回售款 18,332.80
减:以前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31,439.6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手续费的净额 1.97
销户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5.53
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0.00
(三)2019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湛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3,564,012 股,每股发行价格 5.78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2,999,989.36 元,扣除发行费用 18,000,000.00元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64,999,989.3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19]第 ZI10002 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以及相关税费。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
毕,并于 2019 年 5 月 7 日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6,500.00
减:置换预先投入资金 19,081.96
减:支付收购对价款 27,360.00
减:中介机构费 58.00
加:利息减手续费净额 1.89
减:销户余额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 1.93
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别于 2011 年 8 月、
2014 年 3 月、2016 年 5 月修订、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1、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大兴园林增资及大兴园林向配套融资实施主体之
三亚苗木增资的议案》。2016 年 1 月 1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
态有限公司完成对三亚大兴园林苗木繁殖基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兴苗木”)的增资。大兴苗木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三亚分行”)、江门新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以下简称“新会农商行恩平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专
项存储与使用,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 2016 年 1 月 22 日,本公司、大兴苗木和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光大银行三亚分行、新会农商行恩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尾款已结算完毕。大兴苗
木分别在光大银行三亚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280188000065909)、新会农商行恩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0020000008300097)已不再
使用,节余金额人民币 54.72 万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海南瑞泽、大兴苗木、广发证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