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2-00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12 年 1 月 8 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及相关出席人员,并于
2012 年 1 月 13 日在海南省三亚市鹿回头海景大道玛瑞纳酒店召开。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名,董事张海林、张
艺林、于清池、常静、冯儒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方天亮、白静、毛惠清、冯苏强
因公出差在外地,采用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三亚分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
币 4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购买原材料),贷款
利率为按总行统一要求基准上浮 30%。
同意以公司自有的位于三亚市田独镇迎宾大道的建筑面积为 3641.58 平方
米的房屋(三土房(2010)字第 04894 号)及其所占用的 17272.36 平方米土地
(三土房(2010)字第 04894 号)、以位于琼海市上埇墟嘉博路东侧的建筑面积
为 1851.45 平方米的房屋(海房权证号海字第 26375 号)及其所占用的 45333.0
平方米土地(海国用(2009)字第 0946 号)、以位于儋州市木棠工业园区振兴大
道北侧 A-01-06 地块的 46667.00 平方米土地(儋国用(2010)第 900 号)、以及
以位于澄迈县老城开发区颜春岭土地的 52140.62 平方米土地(老城国用(2010)
第 1257 号)作为抵押物,向中国光大银行三亚分行申请上述贷款。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常静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武融平女士逝世,战略委员会需补聘一名委
员。经董事会选举,选举常静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当选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委托经营琼海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琼海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股东康俊国、周军强、宋溪晖签署《委
托经营协议》,受托经营琼海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期限为 10 年,委托经营期间,
公司确保康俊国、周军强、宋溪晖每年从琼海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获取固定收益
共计 450 万元,琼海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托管期实现的收益超额部分作为受托管
理费由公司享有。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委托经营三亚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三亚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股东海南鑫海建材有限公司和康俊勇
签署《委托经营协议》,受托经营三亚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期限为 6 年,委托
经营期间,公司确保海南鑫海建材有限公司、康俊勇每年从三亚鑫海混凝土有限
公司获取固定收益共计 300 万元,三亚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托管期实现的收益超
额部分作为受托管理费由公司享有。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委托经营琼海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协议》;
3.《委托经营三亚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协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