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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迈科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公告日期:2022-09-14

豪迈科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〇二二年九月


                            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条款与公司2022年8月26日公告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一致。


                          风险提示

  1.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由公司自行管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及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2.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 若员工认购比例较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 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5. 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

  2.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个岗位骨干员工,总人数预计不超过2,600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人。最终参与人员名单、人数及最终份额分配情况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3.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向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给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不超过482万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80,000.00万股的比例不超过0.6025%。

  5.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12元/股,该价格参考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回购均价制定,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均价的57.97%。
  7.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解锁
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一次性解锁并分配权益至持有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8.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并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9.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6人,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应回避表决。除上述人员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10.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持有人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产生的相关税负(若有)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11.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声明......1
风险提示...... 2
特别提示...... 3
释义......6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7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7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7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及购买价格......8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锁定期......10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12
第七章 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7
第八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17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18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19
第十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对经营业绩的影响......20
第十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需要履行的程序......21
第十三章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22
第十四章 其他重要事项......22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豪迈科技、本公司、公司      指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指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

 持有人、参与人、参加对象    指  出资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股票、标的股票          指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监管指引第 1 号》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秉承公司“合伙合作”的文化理念,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员工的凝聚力,激发公司发展活力。

  三、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参加对象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含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岗位骨干员工,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预计不超过2,600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人。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对应1股标的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482万份。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股数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持有情况如下所示:

    持有人            职务          拟认购份额    占本员工持股计划  占公司总股
                                      (万份)    总份额的比例(%)  本的比例(%)

    徐德辉        董事、副总经理

    姚远              董事

    杜平            职工监事          11.8932          2.47%          0.0149%
    王明涛          职工监事

    刘海涛          财务总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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