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3-09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9 日(星期二)上午 10: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 3009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传福先生
6、本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发了股东大会通知,也于 2023 年 9 月1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发了股东大会通告,并按规定派发了通函。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57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
为 1,621,183,5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6889%,其中出席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653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1,147,146,71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405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620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128,082,2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997%);出席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H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474,036,79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2835%。
2、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香港中央证券有限公司监票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会议议题的5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非独立董事候选 累积投票数 赞成比例 中小投资者投票数 表决结果
人
王传福先生 1,458,360,906 89.9566% 118,069,423 通过
吕向阳先生 1,462,843,505 90.2331% 117,268,846 通过
夏佐全先生 1,524,872,191 94.0592% 123,632,425 通过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A 股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
1、选举王传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A 股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118,069,423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中小股东所持 A 股有
表决权股份的 87.8665%。
2、选举吕向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A 股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117,268,846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中小股东所持 A 股有
表决权股份的 87.2707%。
3、选举夏佐全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A 股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123,632,425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中小股东所持 A 股有
表决权股份的 92.0065%。
(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独立董事候选人 累积投票数 赞成比例 中小投资者投票数 表决结果
蔡洪平先生 1,553,290,544 95.8121% 123,199,065 通过
张敏先生 1,550,505,420 95.6403% 123,216,309 通过
喻玲女士 1,613,828,368 99.5463% 129,187,737 通过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选举蔡洪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A 股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123,199,065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中小股东所持 A 股有
表决权股份的 91.6840%。
2、选举张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A 股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123,216,309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中小股东所持 A 股有
表决权股份的 91.6968%。
3、选举喻玲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A 股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129,187,737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中小股东所持 A 股有
表决权股份的 96.1407%。
(三)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监事选举》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监事候选人 累积投票数 赞成比例 表决结果
李永钊先生 1,610,984,733 99.3709% 通过
朱爱云女士 1,610,894,368 99.3653% 通过
黄江锋先生 1,609,281,808 99.2659% 通过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其中监事选举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表决。
(四)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类别 代表股数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A 股股东 1,147,146,719 1,147,113,315 99.9971% 22,700 10,704
H 股股东 474,036,793 472,849,565 99.7495% 1,016,535 170,693
全体股东 1,621,183,512 1,619,962,880 99.9247% 1,039,235 181,397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其中
A 股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 134,340,196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中小股东所持 A 股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51%;反对票 22,700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中小股东所持 A 股有表决权
股份的 0.0169%;弃权票 10,704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中小股东所持 A 股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80%。
(五) 《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类别 代表股数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A 股股东 1,147,146,719 1,147,110,315 99.9968% 26,000 10,404
H 股股东 474,036,793 473,385,365 99.8626% 514,235 137,193
全体股东 1,621,183,512 1,620,495,680 99.9576% 540,235 147,597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