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3-08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俊卿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并审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后,同意提名李永钊先生、朱爱云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监事会审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后,同意提名黄江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以上监事候选人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以上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选举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之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二、《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参照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为每年人民币 20 万元(含税),其履行职务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职工代表监事不单独领薪。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9 月 1 日
附件: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独立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永钊先生,一九六一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李先生于一九八二年八月毕业于西安工业学院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获学士学位。李先生曾历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国营第六一五厂技术员、室主任、副处长、处长、副厂长等职务,并兼任中外合资宝鸡星宝机电公司总经理;二零零二年五月起担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国营第八四三厂厂长;二零一零年十月起担任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二零二零年六月起担任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委员;二零二零年十月起担任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并于二零二一年十月正式退休。现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朱爱云女士,一九六五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朱女士于一九八八年毕业于长沙交通学院,获颁工程财务会计学学士学位;于二零零八年获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朱女士曾于交通部旗下烟台海上救捞局任会计师,一九九七年加入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历任会计师、财务部经理、财务部高
级经理、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现任深圳市正轩太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银川鑫诺汇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尚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长木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正轩志合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正轩前瞻志合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正轩前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615,965股A股,朱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江锋先生,一九八零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黄先生于二零零三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行政管理专业学士学位。黄先生曾任职于中国石化湖南郴州石油分公司、东莞徐福记食品有限公司、国信证券广州营业部,二零零八年八月至今在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于二零一四年九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现同时担任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深圳前海融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融捷融资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广东融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安徽融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融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广州融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慢钱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康定市天捷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长、合肥融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芜湖天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融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融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融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截至目前,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