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2-03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及终止续聘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自 2022 年
的财务报告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
2、鉴于公司拟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公司拟终止续聘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基本情况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于 2010 年 12
月 10 日刊发的《有关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内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以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总结》,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
立发行人自 2010 年 12 月 15 日起获准许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
表,而经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获准许采用内地审计准则为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
鉴于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已基本趋同,公司拟自 2022 年的财务报告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
二、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对公司的业绩或财务状况均不会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三、终止续聘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现为公司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公司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公司拟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且公司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并有资格向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供使用内地审计准则的审计服务,故建议终止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并无任何有关终止续聘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事宜须提请股东或者债权人注意。本公司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就终止续聘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之事宜并无意见不合。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终止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