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比亚迪(A股)、比亚迪股份(H股)
股票代码:002594、01211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传福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被动稀释)
日期:2021年11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比亚迪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录......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原因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简称 释义
比亚迪/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 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王传福先生
本报告书 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王传福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104****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其他说明:王传福先生现任比亚迪董事长兼总裁,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其在上市公司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比亚迪间接持有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比亚迪电子;证券代码:00285)11.71%的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原因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8日和2021年11月8日完成新增H股配售,公司股本总额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的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
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若未来拟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承诺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8日和2021年11月8日完成133,000,000股和
50,000,000股的新增H股配售及登记,本公司股本总数由2,728,142,855股增加至
2,911,142,855股。本次配售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513,623,850
股A股,通过易方达资产比亚迪增持1号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3,727,700股A股,
持有1,000,000股H股,合计持有公司518,351,55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7.8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股本总数 持股数量 占股本总数
2,728,142,8 2,911,142,8
(股) 55股的比例 (股) 55股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 128,405,963 4.71% 128,405,963 4.41%
直接 份 (注 1)
A股持 持股
股情 有限售条件股 385,217,887 14.12% 385,217,887 13.23%
况 份
王传福
间接持股 3,727,700 0.14% 3,727,700 0.13%
H股持股情况 1,000,000 0.04% 1,000,000 0.03%%
合计持有股数 518,351,550 19.00% 518,351,550 17.81%
注 1:小数点差异系四舍五入结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
冻结或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传福
2021 年 11 月 18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
上市公司名称 在地
比亚迪(A 股)、 002594、01211
股票简称 比亚迪股份(H 股)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 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
王传福 务人联系地
称 区****
址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生变化 □ 不变,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量变化 动人
但持股比例发生变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
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因配售新股,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518,351,55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