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1-13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为避免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和传播风险,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保障参会安全建议如下:
1、建议 A 股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H 股股东优先通过委托大会主席
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粤康码”和行程绿码,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
3、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A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A 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二)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
9:15-15:00。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A 股股东:截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H 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 300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五)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七)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八)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九) 其他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有)。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和 2021 年 11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一)至(三)项议案需经
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注: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A 股股东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1月 23日、11月 24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邮寄或电子邮件(db@byd.com)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 3009 号公司会议室。
2、H 股股东
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发布通知。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程燕、孙超澜
2、联系电话:0755-89888888 转 62237
3、传真:0755-84202222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 3009 号六角大楼
5、邮编:518118
(三)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回执
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4;投票简称:“亚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比亚迪”(002594)股票,拟参加比亚迪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二)召开的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21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一),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
“比亚迪”(002594)股票,作为“比亚迪”(002594)的股东,兹委托 大会
主席 或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
召开的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