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1-04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短期周转性间歇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3 月 29 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短期周转性间歇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利用自有短期周转性间歇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委托理财,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短期周转性间歇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2、投资额度:人民币 200 亿元。
3、投资品种: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
4、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委托理财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并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蔡洪平先生、张敏先生、蒋岩波先生认为: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短期周转性间歇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同意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并要求公司管理层做好风险控制,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实施。公司该委托理财事项符合相关法规、规则的制定,审批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