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1-04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业,熟悉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制度实施情况,风险意识强,独立程度高,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 2020 年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3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5 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 2021 年度的酬金。
一、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
1)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时间: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
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
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6)业务资格: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 H 股企业审计资格、已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登记,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安永华明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所。
7)投资者保护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8)诚信记录: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9)人员信息:截至 2020 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 189 人,首席合伙人为
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0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582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72 人。
10)业务信息:安永华明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43.75 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42.06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17.53 亿元)。2019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94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4.82 亿元。这些
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汽车制造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家。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项目合伙人及拟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枫先生,于 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制造、地产、科技和零售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贇女士,于 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房地产、商管服务、零售、电子制造和生物医药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
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榕女士,于 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制造和科技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3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5 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 2021 年度酬金。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审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 2021年度的酬金。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业,熟悉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实施情况,风险意识强,独立程度高,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
司 2021 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 2021 年度的酬金。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审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