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1-04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3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王传福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周亚琳女士和杨冬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周亚琳女士和杨冬生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
附件:周亚琳女士和杨冬生先生简历
周亚琳女士简历:
周亚琳女士,一九七七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周女士于一九九九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周女士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监事、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监事等职。
周女士现直接持有本公司 293,200 股 A 股并通过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国联比
亚迪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周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杨冬生先生简历:
杨冬生先生,一九七九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杨先生二零零五年三月毕业于东北大学,获硕士学位。杨先生于二零零五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汽车工程研究院底盘部副经理、总裁高级业务秘书、产品及技术规划处总经理等职,现任产品规划及汽车新技术研究院院长。
截至公告日,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