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0-09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9 月 4 日以电子
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议由董俊卿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选举董俊卿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备查文件: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9 月 8 日
附件:简历
董俊卿先生,一九三四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董先生于一九五九年毕业于苏联莫斯科有色金属与黄金学院铝镁冶炼专业,获学士学位及苏联工程师称号。董先生曾在中国东北大学有色冶金系任教、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从事研究工作,并于本公司从事研发工作,现任本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
截至公告日,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