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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2

比亚迪: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0-02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拓宽投资种类,优化资金使用效率,进行适当的风险投资,增强投资能力及投资效果。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投资总额度最高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使用有效期自本议案获得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项。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风险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生产经营工作,公司计划拓宽资金投资渠道,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的风险投资。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
适度风险投资,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资金作为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授权实施期限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投向

    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但下列情形不属于风险投资:

    1、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2、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3、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
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宏观经济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及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

    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审批权限及程序、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投资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下,进一步拓宽投资范围,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流动性较高,风险适度的产品。

    公司拟开展的风险投资,是在满足公司日常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适度的风险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

    四、相关说明和承诺

    (一)、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期间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属于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二)、公司承诺进行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总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拓宽投资范围,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应及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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