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6-03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商用车中标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及2016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商用车重大合同中标公示及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商用车中标项目数量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该两个公告披露了控股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参与投标 “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16年2919台新能源车辆采购”(以下简称“该项目”),并被确定为该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及对该项目2包的新能源车辆数量调整。
2016年7月26日,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收到来自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及其采购代理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有关该项目1包及3包的中标通知书,确定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成为该项目1包及3包的新能源车辆供应商。该项目1包及3包分别包括296台8米纯电动普通公交客车及395台10米纯电动高速公交客车。
2016年7月26日,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亦收到来自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的确认函,因其需要保留部分常规动力车作为应急运力,以致2包采购数量发生变化,最终确定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成为该项目2包(经调整)的新能源车辆供应商。该项目2包的纯电动普通公交客车数目由2,228台10米纯电动普通公交客车调整至2,028辆10米纯电动普通公交客车。
未来,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将与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就双方合作事宜进行协商,签订采购合同。
目前,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尚未与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签署正式合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