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4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4 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6,948,02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29,399,929.32 元,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044,213.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8,355,716.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到账。资金到账后,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67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3、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审议程序及审议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1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