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5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4 月 3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4 月 30 日上
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09:15至下午 15:00 任意时间。
5. 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 30 号公司 3 号会议室
6.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子文先生
8. 股权登记日:2020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二)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1 人,代表股份 409,040,56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8.34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 人,代表股份 408,257,55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8.23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783,0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17%。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 人,代表股份 447,6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6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124,1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1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23,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61%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也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把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股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 2019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781,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
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9%;
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2、 关于 2019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781,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
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9%;
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3、 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781,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
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9%;
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4、 关于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781,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
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9%;
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5、 关于 2019 年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781,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
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9%;
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781,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
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9%;
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7、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781,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
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9%;
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8、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781,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
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9%;
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9、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781,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
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9%;
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10、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781,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
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9%;
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11、关于 2019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781,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
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09%;
反对 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