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 2022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 1-6 2022 年 2022 年
非经营性资金占 占用方与上 上市公司 2022 年期初 月占用累计 1-6 月占 1-6 月偿 2022 年 6 月 占用形成
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核算的会 占用资金余 发生金额 用资金的 还累计 30日占用资 原因 占用性质
联关系 计科目 额 (不含利息) 利息 发生金 金余额
(如有) 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 非经营
制人及其附属企 性占用
业
小 计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 非经营
控制人及其附属 性占用
企业
小 计 - - - -
2019 年 10 月 28 日和 10 月 29 日,公司控
股子公司北京弘天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
经理及其全资子公司海南弘天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总经理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在
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
况之下,擅自安排海南弘天与广州银行珠江
支行分别签订 2 份《存单质押合同》,将海
其他关联方及其 王安祥 子公司 其他应 46,600.00 46,600.00 南弘天存于广州银行中大支行的金额为 非经营
附属企业 法人 收款 1.46 亿元和1.5 亿元2 张定期存单质押给了 性占用
广州银行珠江支行,为其利益相关方指定的
阜新久宝能源有限公司与广州银行中大支
行签订的 2 份《银行承兑协议》约定的债务
提供质押担保。2020 年 1 月 8 日,王安祥
再次安排海南弘天与广发银行重庆分行签
订《权利质押合同》,以同样的方式将海南
弘天存于广发银行重庆分行的金额为1.7亿
元的定期存单质押给广发银行重庆分行,为
其利益相关方指定的阜港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与广发银行重庆分行所签订的《承兑合
同》约定的债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未经公
司审议程序,构成违规担保,担保金额合计
4.66 亿元。上述 3 笔存单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8 日、2020 年 10 月 28 日、2020 年 10
月 29 日陆续到期,由于王安祥未能安排资
金解除质押,债务人未按期清偿银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