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2-05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八菱 股票代码 00259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顾瑜(代) 甘燕霞
办公地址 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 21 号 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 21 号
电话 0771-3216598 0771-3216598
电子信箱 nnblkj@baling.com.cn nnblkj@baling.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263,444,338.66 303,530,896.66 -13.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738,565.36 183,069,864.16 -93.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4,140,287.55 26,401,510.53 -84.32%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87,901.75 -34,226,219.33 95.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69 -94.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69 -94.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3% 23.08% -21.4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54,513,456.13 1,212,161,352.77 -4.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50,542,915.22 715,025,418.28 4.9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9,85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杨竞忠 境内自然人 23.45% 66,433,049 0 质押 43,000,000
顾瑜 境内自然人 8.71% 24,688,427 18,516,320 质押 23,477,000
南宁八菱
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其他 5.94% 16,826,900 0 0
-第五期
员工持股
计划
黄志强 境内自然人 4.05% 11,474,571 0 0
烟台安林 境内非国有
果业有限 法人 1.27% 3,604,000 0 0
公司
陆晖 境内自然人 0.95% 2,701,839 0 0
黄生田 境内自然人 0.68% 1,937,963 1,453,472 冻结 1,937,963
黄生田 境内自然人 0.68% 1,937,963 1,453,472 质押 1,937,100
黄显宗 境内自然人 0.58% 1,635,200 0 0
胡仕琼 境内自然人 0.54% 1,543,200 0 0
王士涛 境内自然人 0.45% 1,280,500 0 0
杨竞忠与顾瑜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股计划”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
行动的说明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无
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风险提示
2019 年 10 月 28 日、2019 年 10 月 29 日、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弘天的法定代
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及其全资子公司海南弘天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在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之下,擅自将海南弘天金额为 1.46 亿元、1.5 亿元和 1.7
亿元的 3 张定期存单对外质押担保,构成违规担保,担保金额 4.66 亿元,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
的 32.0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2 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该 3 笔存单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8 日、2020 年 10
月 28 日、2020 年 10 月 29 日陆续到期,由于王安祥未能安排资金解除质押,债务人未按期清偿银行债
务,导致存单内的 4.66 亿元存款全部被质权人划走,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 月,北京弘天向王安祥的关联方支付未实际发生采购业务的预付款
3,280.40 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 年 4 月 10 日(并购前),北京弘天代王安祥的
关联方偿付往来款 4,200 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综上,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通过违规担保、预付款、往来款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北京弘天及海南弘天资金合计约 5.42 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尚未归还至北京弘天和海南弘天。
针对海南弘天违规担保造成的资金损失,公司已启动了如下法律追偿程序:
2020 年 8 月,公司就海南弘天 1.70 亿元担保损失资金向南宁中院提起诉讼,向王安祥追索,并采
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南宁中院以被告涉嫌刑事犯罪应移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