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1-09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八菱 股票代码 00259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缘 甘燕霞
办公地址 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 21 号 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 21 号
电话 0771-3216598 0771-3216598
电子信箱 nnblkj@baling.com.cn nnblkj@baling.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03,530,896.66 254,223,665.32 19.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3,069,864.16 -5,836,268.33 3,236.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6,401,510. 53 -237,865.07 11,199.3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4,226,219. 33 -8,888,248.76 -285.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9 -0.02 3,5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9 -0.02 3,5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08% -0.40% 23.4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1,483,491,404.85 1,468,131,594.46 1.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77,196,882.82 704,092,422.38 24.5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3,18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0
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杨竞忠 境内自然人 23.45% 66,433,049 质押 53,000,000
顾瑜 境内自然人 8.71% 24,688,427 18,516,320 质押 23,477,000
黄志强 境内自然人 5.00% 14,166,357
烟台安林果业 境内非国有法 4.58% 12,985,567
有限公司 人
陆晖 境内自然人 2.54% 7,196,839
王安祥 境内自然人 1.10% 3,125,072 冻结 3,125,072
国海证券-工
商银行-国海
金贝壳员工持
股 2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南 其他 1.28% 3,615,134
宁八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第 2 期员工持
股计划
李利焱 境内自然人 0.79% 2,250,000
黄生田 境内自然人 质押 1,937,100
0.68% 1,937,963 1,453,472 冻结
1,937,963
任宁 境内自然人 0.43% 1,212,500
杨竞忠与顾瑜为夫妻关系,系一致行动人;“国海证券-工商银行-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 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2 期员工持股计划”同为公司第
的说明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
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无
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
2020年8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广西证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桂证调查字202003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1年7月9日,公司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21〕2号),广西证监局上述立案调查完毕,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公司及相关人员有权陈述、申辩及听证。该告知书属于行政处罚的事先告知,并非最终的处罚决定,最终以广西证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公司及相关人员已经进行陈述和申辩,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广西证监局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6日、2021年7月12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及《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2、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追偿进展
公司于2019年收购弘润天源51%股权,收购后弘润天源由业绩承诺方王安祥负责经营。2020年5月,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弘润天源及其全资子公司海南弘天存在大额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王安祥利用其担任弘润天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以及海南弘天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操控海南弘天违规担保,分别于2019年10月28日、10月29日及2020年1月8日将海南弘天1.46亿元、1.5亿元和1.7亿元共3张定期存单对外质押担保。该质押担保未告知上市公司,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也未经弘润天源董事会和股东会同意,构成违规担保。该违规担保实际上是王安祥通过与他人串通的方式违规使用海南弘天资金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资助,形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违规担保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导致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