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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92 深市 ST八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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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2

ST八菱: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1-08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金占用基本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收购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润天源”)51%股权,收购后弘润天源由本次并购的业绩承诺方王安祥负责经营。2020 年 5 月,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弘润天源及其全资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形。王安祥作为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弘润天源股东、弘润天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海南弘天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未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弘润天源,未经公司授权擅自安排海南弘天对外提供担保,滥用其经营管理地位大额占用弘润天源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

  1.王安祥违反规定程序,未经过公司同意,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10 月 29
日及2020 年1 月 8 日擅自安排将海南弘天4.66 亿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对外质押
担保,构成违规担保。上述违规担保实际上是王安祥通过与他人串通的方式违规使用海南弘天的资金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资助,形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违规担保触发了“上市
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2 日起被
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23 日、5 月 30
日、6 月 2 日、6 月 23 日和 7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对广西证监局<关于对南宁八
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监管关注的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关于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
号:2020-048)、《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等相关公告。

    2.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 月,弘润天源向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北京安杰玛
商贸有限公司支付未实际发生采购业务的预付款 3,280.40 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3.2019 年 4 月 10 日(弘润天源并购前),弘润天源向浙江迪秀贸易有限公
司支付往来款 4,200 万元,该笔款项实际上是弘润天源代王安祥实际控制的北京杰玛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综上,王安祥及其关联方通过质押担保、预付款及往来款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弘润天源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合计约 5.42 亿元。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虽然王安祥承诺由其本人清偿上述全部款项并按年化 10%支付利息,且公司也一直反复督促王安祥,但截至本公告日,王安祥仍未归还上述占用资金,亦未支付相应利息。

  上述 3 笔存单陆续到期后,由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导致存单内的 4.66 亿
元存款全部被质权人划走。针对上述违规担保给公司造成的资金损失,公司已启动了法律追偿程序,具体如下:

  (1)公司已就海南弘天 1.7 亿元担保损失资金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宁中院”)提起诉讼,向王安祥追索,并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南宁中院已轮候查封王安祥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朝阳区、大兴区的20 处房产,并轮候冻结王安祥名下持有的 ST 八菱及*ST 绿景股份。该案件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开庭审理,近期南宁中院因审判工作需要变更了本案合议庭
组成人员,该案件将于 2021 年 8 月 4 日重新开庭审理。

    (2)海南弘天已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广州中院依法确认海南弘天与广州银行珠江支行于 2019 年 10 月28 日签订的编号为(2019)珠江支行存质字 YC-003 号《存单质押合同》无效,
并判令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将其划扣的 1.46 亿元返还给海南弘天,向海南弘天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该诉讼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将继续督促王安祥归还资金占用款,若王安祥仍不主动偿还,对于剩余未诉讼的担保损失资金及其他资金占用款,公司亦将采取财产保全、诉讼等合法途径直接向王安祥等责任方追索,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追究王安祥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退回所有占用款。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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