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0-124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 公 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有着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认真履行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以 2019 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结合 2020 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3.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历史沿革: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29 家分支机构,在香
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7.投资者保护能力:大信已购买执业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 2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134 人,其中,合伙人 112
人,注册会计师 1178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700 人,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
(三)业务信息
大信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1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35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4.51 亿元。2019 年度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包括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65 家(含 H 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等,期末资产均值为 174.78 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1. 大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2. 项目成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大信拟为公司 2020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郭安静(兼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3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在制造业财务报表审计和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从事证券业务 17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郭安静,郭安静的从业经历等情况说明详见上述项目
合伙人的相关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2:兰东,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7 年开始在事务所从
事审计相关工作,在制造业财务报表审计和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从事证券业务 3 年,具备相应专业能力。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正芳,中国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 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有 23 年证券业务经验,曾为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 审计和复核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五)诚信记录
1.2017-2019 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未受到
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2.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安静、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正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兰东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其在历年来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正、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该事实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