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9-14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生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07),公司高管
黄生田先生计划在 2019 年7 月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69,17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009%。
截至本公告日,黄生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黄生田先生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其仍持有公司股份 3,143,2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9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黄生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黄生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故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黄生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