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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菱科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2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生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3,143,26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094%)的股东黄生田先生计划在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69,1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00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管黄生田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最新减持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143,263          1.1094%

黄生田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69,170          0.2009%

              非流通股(高管锁定股)      2,574,093          0.908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黄生田先生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增持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2019年7月2日开始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期间如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569,17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2009%。黄生田先生于2014年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074,906股,已于2017年9月23日锁定期满解除限售;2015年度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1,005,757股,已于2019年1月4日锁定期满解除限售。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其减持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50%。

  6、拟减持价格:由黄生田先生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限售承诺

  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生田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比例的50%。

    2、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承诺

  (1)黄生田先生承诺:对于其所认购的八菱科技2014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承诺及保证在八菱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会要求八菱科技收购其所持有的八菱科技本次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且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黄生田先生承诺:对于其所认购的八菱科技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承诺及保证在八菱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会要求八菱科技收购其所持有的八菱科技本次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且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目前,黄生田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告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做出的预披露信息。

  黄生田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故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黄生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其相关承诺的情况。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黄生田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黄生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黄生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