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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菱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6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八菱科技,证券代码:002592)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8年6月1日、6月4日、6月5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询问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重大事项及信息披露情况核查

    经查,公司自2018年5月18日股票复牌以来,发生的重大事项及信息披露

如下:

    (1)2018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议案》和《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优先信托单位提前分配及注销的议案》,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到境外资产收购,重组能否顺利完成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票长期停牌,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时基于对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公司与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开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公司拟受让开隆投资所持宇量电池20%-30%的股权。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关于拟对外投资并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及其他相关公告。

    (2)2018年5月18日,公司股票自开市起复牌,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就终止本次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并于会后对外披露《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3)2018年5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2018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

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

    (4)2018年5月2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宁八

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165 号)。收到《关

注函》后,公司董事会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对《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关注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部分事项还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和完善,公司于2018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2018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5)2018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

股本283,331,15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股利70,832,789.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并于

2018年5月26日披露了《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

及其他相关公告。

    (6)2018年6月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宁八菱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371 号),

就公司2017 年年报有关事项进行了问询。目前,公司正在就《问询函》提及的

相关问题进行落实和回复。

    (7)2018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且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公司并于2018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80)及其他相关公告。

    (8)公司于2018年6月6日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预案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 2018-082),就公司2018年6月5日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80)进行

补充披露。除此之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2018年5月15日,公司《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目在国家体育

馆正式公演,央视新闻联播、朝闻天下、央视新闻移动网及其他媒体对《远去的恐龙》进行了报道,但未涉及公司其他事项,也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预计公司2018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0.00%至55.00%,除此之外,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持

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除前述事项(8)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与苏州宇量电池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开隆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尚未进行正式的尽职调查和商务谈判,本次交易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存在不能达成的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