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6-6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八菱科技”)于2016年3月3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由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委托基金公司或证券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含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2016年5月4日,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各方签署了《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资产管理合同”),鉴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要通过配资方式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将分批次到位,对应签订的员工持股资产管理合同由“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构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本次资产管理计划实际募集金额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