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6-125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6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8月24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由公司自行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情况
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网站发布
了《恒大高新: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15-086)。
截止2015年12月28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共
计买入恒大高新股票3,668,037股,占公司总股本1.4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
数),成交均价13.091元(余962.14元,且不足以买入1手)。本员工持股计划
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锁定期为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2月29日。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卖出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延长和变更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18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
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且未有效延期的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