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5-058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福建瑞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
资产抵债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签订资产抵债合同概述
近日,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与福建瑞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联)签订的资产抵债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资产抵债交割确认书。
因福建瑞联无法履行《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烧结余热、AOD炉蒸汽发电工程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合同》、《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烧结余热、AOD炉蒸汽发电工程设计采购总承包合同》的付款义务,公司向南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生效裁决,截止2015年7月31日,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合计9337万元(其中:1、工程款8233万元;2、截止到2015年7月31日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1104万元;)。
因福建瑞联仍无法偿还公司款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福建瑞联同意用其余热发电资产冲抵欠公司的债务。
二、 资产抵债合同的主要内容
1、标的资产:指福建瑞联的余热发电资产
2.资产抵债:福建瑞联自愿同意按资产抵债合同约定的条款将标的资产转让予公司,冲抵欠公司的债务。
3.转让价格、资产交割
3.1双方一致同意以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作出的评估值人民币9415.24万元整(大写人民币:玖仟肆佰壹拾伍万贰仟肆佰元整)为参照,双方协商确定抵债资产抵债价格为人民币9337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仟叁佰叁拾柒万元整)。公司以甲方债权人民币9337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仟叁佰叁拾柒万元整)与本协议确定的乙方抵债资产价格进行冲抵。
3.2资产交割
3.2.1本合同签署生效即日,双方委派代表共同在标的资产所在地,将标的资产及的所有文档、资料、证照、印鉴等进行清点、核对,并交由公司接管控制。
双方代表对共同交接的资产、文档、证照、资料制作清单、并签署确认。所有资产及相关法律文件全部交接完成并双方确认即视为完成标的资产抵债。
3.2.2双方相关抵债法律手续完成,抵债资产交由公司控制后,即视为福建瑞联方已履行完毕南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裁决、福建瑞联关联方上海瑞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无需再按生效裁决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三、签署资产抵债合同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提示
鉴于目前双方已签署资产抵债合同及资产抵债交割确认书,并完成抵债资产的交接,因此,资产抵债已经完成,将相应减少公司当期应收账款,增加固定资产,冲回原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并对公司当期业绩将产生积极的较大的影响。
本次资产抵债完成后,能给公司带来多大的资产收益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信息为准,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福建瑞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抵债合同》;
2、《资产抵债交割确认书》;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