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2-036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2 年 10 月 8 日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大新能源”)与上海瑞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福建鼎
信镍业有限公司烧结余热、AOD 炉蒸汽发电工程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
合同》、《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烧结余热、AOD 炉蒸汽发电工程设计
采购总承包合同》,两合同对应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7233 万元、人民币
4800 万元,该项目合计总金额为人民币 12033 万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发包方名称(甲方):上海瑞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柯昌年
公司住所:上海市张江高科园区郭守敬路 498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经营范围:能源投资、投资管理,新能源科技、节能减排环保科
技、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电子器件的研发和销售。
本公司及恒大新能源与上海瑞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
2、除本项目外,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1 年),本公司及恒大
新能源与上海瑞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业务往来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据公司了解,上海瑞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具
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烧结余热、AOD 炉蒸汽发
电工程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合同》为人民币 7233 万元;《福建鼎信镍
业有限公司烧结余热、AOD 炉蒸汽发电工程设计采购总承包合同》为
人民币 4800 万元。
2、合同签署时间:2012 年 10 月 8 日。
3、工程名称: 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烧结余热利用+AOD 炉蒸汽
发电工程。
4、合同生效时间:自本公司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
5、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计,总承包工期为 360 天。
6、担保:在本工程建设期间,甲方同意用公司的股权为支付乙
方总承包的费用提供做担保,并以其子公司宁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所
属的福建鼎信实业余热发电电站全部资产和经营权作为抵押。
7、上述合同签署并按双方约定的担保手续办理完成后 7 日内甲
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项目开工建设后分期支付工程款,项目竣工验
收后二年内付清。
四、合同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1年)营业总
收入的 45.69%,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主要对公司 2013 年度的经营
业绩产生积极的重大影响。
本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
合同而对甲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尽管本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且甲
方为本合同的实施提供了相应担保,但由于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
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合同执行及其对公司业绩的
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本合同
的履行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烧结余热、AOD 炉蒸汽发电工程建筑
安装施工总承包合同》
2、《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烧结余热、AOD 炉蒸汽发电工程设计
采购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