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24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
398,252.89万元,同比增长18.3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955.68万元,同比增长346.0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55.68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670.0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965.65万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2024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详见2024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董事、高管2024年度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2024年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22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的授信方式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4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万安智驭、万安智驱、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智轩兴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万安智驭、万安智驱、安徽万安、智轩兴向各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4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4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诸暨市万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诸暨市万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部分产品配件并提供产品委托加工业务,2024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2,300万元,意向委托加工销售合同金额总计为200万元。
关联董事陈锋、陈黎慕、俞迪辉、姚焕春回避了表决。
14、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安徽万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因安徽万安与安徽万安环境共用一个变电站,安徽万安环境生产所需电力需要使用安徽万安变电所,安徽万安环境向安徽万安支付工业用电费,2024年预计700万元。
关联董事陈锋、陈黎慕、俞迪辉、傅直全、姚焕春回避了表决。
15、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弹簧产品及配件,2024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1,200万元。
关联董事陈锋、陈黎慕、俞迪辉、傅直全、姚焕春回避了表决。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向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HCU(液压控制单元)产品,2024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900万元。
1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与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公司采购制动主缸总成等配件产品,2024年意向采购合同金额总计为700万元。
关联董事陈锋、傅直全回避了表决。
1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7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董事长、总经理陈锋先生不再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陈黎慕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2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郑万青先生、闫建来先生、谢雅芳女士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详见公司2024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2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
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出具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
详见公司2024年4月17日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