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590 深市 万安科技


首页 公告 万安科技:关于董事会秘书、监事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万安科技:关于董事会秘书、监事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2

万安科技:关于董事会秘书、监事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监事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补选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辞职情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建林先生、监事朱哲剑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李建林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向董事会申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李建林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朱哲剑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向监事会申请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朱哲剑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建林先生、朱哲剑先生的辞职报告在送达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之日起生效。李建林先生、朱哲剑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聘任江学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补选胡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第七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胡斐先生任期自公司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上简历详见附件)。

  江学芳女士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江学芳女士的简历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5-89007602

  传真:0575-89007574

  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

  电子邮箱:jiangxf@vi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
附件:

                          董事会秘书简历

  江学芳:女,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审计师。历任武汉金鹤药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办事处会计、上海联宇制衣有限公司会计、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会计、公司事业一部财务部长,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任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

  江学芳女士系公司职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监事简历

  胡斐:男,1987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馨联动力系统有限公司CTO、副总经理,浙江万安其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现任浙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生行业产业导师、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专家。
  胡斐先生系公司职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