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书、财务总监。 财务负责人。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第一百二十三条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设财务总监 公司设副总经理 5 名,设财务负责人
1 名,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 1 名,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 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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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