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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2

万安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锋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六楼602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5,312,926股;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6名,代表股份477,900股,合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5,790,8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329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810,1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46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332,2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36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7,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996%。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86,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05,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86,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05,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86,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05,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86,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05,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86,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05,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3 年薪酬方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86,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05,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关于公司监事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3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86,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05,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86,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05,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关于 2023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86,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05,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86,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05,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86,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反对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05,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金晶、陈佳荣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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