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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89 深市 瑞康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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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瑞康医药: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0-039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康医药”、“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66 号文《 关于核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14.76万股,发行价格 39.6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99,996,43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015,705.5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82,980,730.4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
字[2013]00080029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3 年 11 月 8 日,公司将募集资金
分别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专户账号 3700166566005015785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专户账号为
7374010182400043203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烟 台 分 行 开 设 专 户 账 号 为
380701880000769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设专户账号为1461015530000080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设专户账号为378010100100279427。

  2、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8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967.85 万股,发行价格 31.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099,999,981.6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8,579,678.4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071,420,303.14 元。
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卧龙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大海阳路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九个募投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并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6]000030 号《验资报告》。

    (二)2019 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非公开发行募投资金用于医疗器械配送项目19,460万元,用于医用织物生产项目9,190万元,用于洗涤配送项目10,800万元。根据公司2012年8月6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除了投资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配送、医用织物生产、医用织物洗涤配送三个项目外,还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8,848万元。2013年11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的议案》,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8,848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82,980,730.49元,其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52,056,895.96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632,635.54元),变更用途募集资金转出33,542,364.79元,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卧龙支行(账号37001665660050157858)账户销户转出12,173.24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932.04元。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计(报告文号为天圆全专审字[2013] 0080899号),本公司以增发的募投资金对公司先期垫付的10,866,663.15元进行了置换。

  2016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650,000,000.00 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其中,使用 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公司已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
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48,000,000 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9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750,000,000 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其中,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80,000,000 元,公司已于 2019 年10 月 8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医用织物生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3,354.24万元用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该项目扣除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余额为3,182,664.79 元,,已转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专用账户。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32,635.54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募投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1,932.04 元。

  2、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非公开发行募投资金用于医疗器械全国网络建设项目189,392万元,用于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120,60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71,420,303.14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071,420,303.14 元,
其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66,473,133.98元(含医疗器械全国网络建设项目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10,221,815.42 元),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终止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1,115,168,984.58 元。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计(报告文号为天圆全专审字[2016] 001344 号),本公司以增发的募投资金对公司先期垫付的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投入资金 26,701,007.11 元进行了置换。

  2016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650,000,000.00 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其中,使用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资金人民币 2,500,000,000.00 元,公司已于 2017年 8 月 28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920,000,000.00 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已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872,000,000 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9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750,000,000 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其中,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80,000,000 元,2015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670,000,000 元。公司已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医用织物生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3,354.24万元用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该项目扣除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余额为3,182,664.79 元,,已转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专用账户。

  2019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4月9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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