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9-048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 会议通知情况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189,478,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592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88,537,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5298%;
2、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940,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25%;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1,986,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32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五、 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89,235,184股,反对242,9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18%、0.128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43,287股,反对242,9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7705%、12.2295%、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89,229,284股,反对248,8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8687%、0.131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37,387股,反对248,8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735%、12.5265%、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89,192,184股,反对285,9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8491%、0.150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0,287股,反对285,9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6056%、14.3944%、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246,184股,反对231,9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76%、0.1224%、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54,287股,反对231,900股,弃权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244%、11.6756%、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198,084股,反对280,0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8522%、0.1478%、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6,187股,反对280,0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9026%、14.0974%、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89,198,084股,反对280,0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8522%、0.1478%、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6,187股,反对280,0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9026%、14.0974%、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198,084股,反对280,0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8522%、0.1478%、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6,187股,反对280,0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9026%、14.0974%、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9,246,184股,反对231,9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76%、0.1224%、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54,287股,反对231,9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244%、11.6756%、0%。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
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 会议备查文件
1、《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