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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89 深市 瑞康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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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1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2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有关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瑞康医药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13日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9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1月11日颁布的《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需对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中回购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原条款:

    五、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和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提议人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2018年12月7日,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仁华女士《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未来六个月亦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修订后:

    五、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和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
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提议人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2019年3月20日,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仁华女士《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为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转型,引进重要战略资源股东,发挥合作的协同效应,实现战略资源共享,未来六个月提议人张仁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8%。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19-023)。本次对回购方案的修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考虑到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做出的调整,本次修订后,回购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引进战略投资者带来的协同效应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从而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产生正面的影响。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就2018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发表法律意见: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且相关授权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董事会有权在股东大会的授权期限与范围内行使调整具体实施方案等权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