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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关于公司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0

史丹利:关于公司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4-042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开展理财投资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委托理财行为。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增加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该额度增加后,2024
年度公司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主要投资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存在宏观经济变化风险、金融监管政策变化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违约风险、产品净值波动风险、操作风险等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风险。公司已建立并严格执行了理财投资相关内控制度,同时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理财投资管理经验,但仍有发生风险的可能。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开展理财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该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开展理财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委托理财额度,该额度增加后,公司 2024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增加额度后的理财投资概况

  1、理财投资的目的: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收益,在不影响正常
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主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3、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额度和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增加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0 亿元,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该额度增加后,2024 年度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5、投资范围和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委托理财行为,投资方式主要是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委托理财额度,该额度增加后,2024 年度公司委托理财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该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与发行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理财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理财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宏观经济变化风险;

  (2)金融监管政策风险;

  (3)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

  (4)理财产品的违约风险;

  (5)理财产品的净值波动风险;

  (6)人员操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2、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进行理财
投资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2)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理财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理财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公司的理财投资业务已开展多年,业务部门形成了完善的业务流程,具有了相对丰富的操作经验,公司也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跟踪理财产品投向,控制投资风险;

  (3)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理财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5)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理财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投资理财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增加理财额度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增加理财额度是在保证公司原料采购和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经营来款情况决定的,增加理财额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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